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5:02:00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明确指出新入职员工的缴存始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具体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每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缴纳方式方面,按照第十九条的规定,单位会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且应在发放工资后的5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个人部分一并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并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缴存比例方面,第十八条规定最低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且部分城市可以适当提高。具体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经政府审核后确定。至于利息计算,根据第二十一条,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这为员工的公积金增值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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