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4:56:39
暂付款与暂存款在经济活动中有明确的区分。首先,它们的含义有所不同。暂付款是企业在资金流转中产生的待结算款项,即公司向他人支付的款项或等待他人结算的收入。而暂存款则是行政单位在业务运作中产生的待结算债务,比如临时存放的他人款项,或是按规定的福利费用等。在会计记账中,暂付款和暂存款的借贷方增减规则也有所差异。暂付款的借方记录暂付或应收的款项,贷方则记录结算报销或收回的款项,余额反映未结清的状态。相比之下,暂存款的贷方增加暂存款,借方则用于冲销或结算退还,余额体现尚未结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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