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4:44:44
在财务会计处理中,社会保险费的会计科目划分取决于责任承担方。根据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如养老、医疗、失业等)应在“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科目下记录,而单位的部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同样遵循这一原则,个人部分记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则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在实务操作中,企业会计流程如下:1.计提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2.计提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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