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4:16:03
(一)主动公开信息;宣化区医疗保障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以及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区医疗保障局信息。1.公开范围;宣化区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宣化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各公共查阅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3.公开时限;宣化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医疗保障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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