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6:55:16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保险费的支付责任,保险费不予退还。拓展资料。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办理的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出血等特定重大疾病的发生。保险合同规定了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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