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0:02:11
企业将员工信息提交到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这是我国劳动用工管理的一项制度要求。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这一行为旨在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管,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备案的主要目标是自2007年起,所有在境内设立的用人单位,无论其规模大小,只要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都必须在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内容详尽,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招用员工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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