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1:05:03
            当党支部组织委员调离原单位时,补选程序如下:首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初步的委员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至组织部。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照正式程序进行下一步选举。接着,召开党员大会,所有参会党员需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选委员需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选举结果需上报组织部,随后由正式发文批复,确认补选结果。依据《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必须通过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候选人提名应遵循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候选人数需超过应选人数的20%作为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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