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15:46
1、世界难民日是每年的6月20日,为了保证难民的基本权利,联合国于1951年召开了“难民和无国籍人地位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给予其领土上的难民一定的人道主义待遇。2、包括:在初级教育、公共救济、劳动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给予国民待遇;在动产和不动产、自由职业、迁徙等方面给予至少不低于一般外国人并尽可能优惠的待遇;各国应尊重难民取得身份的权利,给予难民身份证件和保护他们不被驱逐出境,并尽可能便利难民的入籍。3、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是一年一度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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