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41:40
直接到所属派出所办理签注。办理材料。居住证签注分为属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和异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办理)。一、属地签注;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证明;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3、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的,需审核以下材料并入户核实。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