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31:04
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注意上述三个标准并非并列关系,也非选择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1、原始取得:出生时,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加入取得:原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嗣后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的特殊情况。不具有农村经济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但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此类人员虽然丧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但因为其还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故应保留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集体包括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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