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2:54:37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一、国家材料价差调整文件。材料价差调整的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同时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是指从概算、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结算期),因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等增减变化,对原批准的设计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已签订的承包协议价、合同价,按照规定对工程造价允许调整的范围所作的合理调整。二、工程拨款申请监理方要怎么签。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