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8:19:49
广东产假安排如下:1、女职工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即二孩以内)=128天。2、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3、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没有晚育假和独生子女产假。5、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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