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8:46:16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拆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什么情况下拆迁协议无效。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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