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9:21:36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照片、村组同意分户证明。2、有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5、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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