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9:40:39
工伤保险报销程序有: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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