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9:01:03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了纳税义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办理注销之前,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部门/机关批准或被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以内,先向原税务登记的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手续注销。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或者办理变更住所、经营地点变动之前,向原税务登记的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并且同时向迁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开业。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企业简易注销税务注销怎么办。注销地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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