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8:30:19
法律分析。30岁还能改名字,但需要有充分理由。《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中就有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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