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8:30:44
法律分析:需要写明被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现居地、实际入住时间、实际居住人口数、房产证记载产权人证明现正租赁(自有、借住)该房屋、房产证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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