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8:32:30
【事件经过】;2013年12月的一天中午,正是上下班高峰,小徐开车回家吃饭,在途经一路口时与驾驶摩托车的吴*姨发生了碰撞,吴*姨因此受伤。当天,交警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吴*姨驾驶机动车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徐无事故责任。事后,吴*姨将小徐及其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告到了浙江省嘉兴市海盐法院。既然小徐无事故责任,吴*姨负事故全责,自己的错自己承担,受伤治疗的费用是不是也该吴*姨自己承担呢。海盐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小徐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无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吴*姨5468元。【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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