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9:32:27
法律分析。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法庭(仲裁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是否有证据的关键环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8194;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第五条&;#8194;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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