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7:00:23
法律分析。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带头遵守乡规民约,无违规违约行为。2.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犯罪等不良记录。3.热心村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与村民、群众沟通和参加村民理事会有关活动时间。4.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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