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7:25:07
法律分析:公告的是村委会按法定程序做出来的,其次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形式上:抬头是针对公告对象(全体村民),最后落款是村委会,落款要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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