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2:24:12
之后受到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一般不可享受其他待遇,但是对于侵权与工伤相结合的工伤,在享受工伤待遇之后,对于未重合的部分可以进行享受,比如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一、丧失工伤待遇的条件有哪些。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工伤已经康复的;劳动者死亡、失踪,改为享有死工亡待遇的;其他。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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