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0:58:36
入职体检属不属于个人隐私。属于。员工知道是公司组织的,又参加了体检。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员工同意公司了解员工的某些隐私(体检项目)。如果员工不同意的话可以拒绝体检或拒绝部分体检项目。但是公司应当有保护员工身体隐私的义务(体检报告的结论)。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公布或向无关第三人透入员工的体检报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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