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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2:05:55
法律分析。父母双方全款买房的,无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父母支付首付的,在离婚时给与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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