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1:41:29
根据《最高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你可以不用承担,否则你要承担还款。一、执行阶段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执行阶段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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