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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1:14:12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需协商偿还,如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其份额可减少或不分,可向提起诉讼。按照《民法典》第10、1092条规定。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双方需协商共同偿还;如果协商不成,人民将会做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的份额可以减少或者不分。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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