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1:14:32
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可在该医院结算报销;若不能报销,可开转诊证明,携带费单、医疗卡、身份证等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26、28、29条。法律分析;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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