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2:55:19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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