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2:20:04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天。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书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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