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3:22:16
法律分析:一、亲生子女的无户口人员。(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二、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一)凭《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登记户口。(二)无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和收养公证书的。三、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四、因婚嫁被注销户口的妇女。五、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八、其他无户口人员;(一)在我市长期居住的无户口外地人员。(二)没有抚养人的其他无户口人员。(三)救助站收留的未成年无户口人员。以上八大类无户口人员都可办理户口登记。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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