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0:40:03
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国家对养老院的补助:一、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法律依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