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9:49:47
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