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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0:46:23
宣判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宣判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第四十二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5、第五十七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期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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