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6:11:56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制定本规则。1、组织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电子政务办)统一扎口管理,监察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综合处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信息公开联络员。2、规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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