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5:01:29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参照本规定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补充规定进行评议,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民办高等学校正式建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1.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2.建校资金、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4.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基本建设规划。5.其他有关文件。申请正式建校要报送以下材料。1.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3.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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