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5:01:38
法律分析。1.孩子和女方继续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发展。2.女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3.不履行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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