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6:23:10
一、武汉居住证办理条件。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4、以下三者满足其一: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二、武汉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请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武汉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对查实所申报居住地址信息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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