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6:23:08
可以享受这些公共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教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享有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交通和旅游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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