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5:43:02
本文介绍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满足南京市城镇户口或暂住证条件,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申请贷款前需连续缴纳公积金六个月,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额度一般不得低于30%,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额度一般不得低于40%。如果是用于筹备资金自建住房,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自建资金的50%。借款人和其配有中的一方还处于还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在没有结清为还清的公积金贷。法律分析;1.申请人必须具有南京市城镇户口或暂住证,且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需连续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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