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6:28:19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辖区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2、负责经办本辖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3、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4、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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