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11-17 12:14:09
1、1956年,机关开始贯彻执行颁布的《城市交通规则》。福州市制订《福州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把值勤制度改为“固定巡守、定期轮换”,管理方法改为“重点控制、全面管理、分片包干”,将部分路中心岗亭改为路侧岗亭,划分停车线、分道线和人行横道线,装设悬空或路旁红黄绿指挥灯,在重要路口周围设置护栏,整顿公共汽车和人力车的停车站点,基本做到“车行车行道、人行人行道”。厦门市在思明、中山、中华路划分分道线、停车线和人行横道线,在部份路口周围设置护栏。2、1957年,福州在市区至近郊开辟五条交通支线,并对货车行驶市区的时间和路线进行管制。3、1958年,增设7个通宵岗、1个派出岗、14个支前或战时岗,增派民警定时巡逻,并将手动式指挥灯改为脚踏式指挥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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