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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9:1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在我国环境立法史上,这是环境基本法对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首次直接规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的主要内容如下:1、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污染治理、资源节约、公众参与、责任追究等原则,强调保护环境是全民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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