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11:06:48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交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2、承包地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3、承包地被征收;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时,在该土地上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消灭。但国家在征收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时,应当给予承包方充分的、合理的补偿。4、承包地价值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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