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9:03:48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用坐牢的刑事案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案件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罚。法律分析;不用坐牢的刑事案件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无罪的。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不予起诉,免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就不用坐牢。自诉案件,若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被告人没有被判决有罪的,自然也不用坐牢。什么刑事案件不用坐牢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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