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09:48:54
内容提要:《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同时规定了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及“重大损害”作出界定,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防卫手段及其打击强度与防卫限度之合法性的关系作出分析。同时指出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程度应当为“重伤”以上。以求对认定防卫过当行为作一个科学的界定。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重伤刑法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并且这二方面具有相互,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然而,何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那么,何谓“明显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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