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2:46:4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有《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离职员工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