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2:56:15
法律分析: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1.4.2 运送(Transportation)。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直接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集中处置场所的过程。1.4.3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1.4.4 交接(Hand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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