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21:35:51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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