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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9 13:46:43
法律分析。噪声污染有很多种,如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多种形式,有些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管理,有些属于公安机关管理,如社会生活噪声。所以要分清楚属于哪一类噪声污染,再确定主管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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